近日,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在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切實做好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的通知》時指出,要認真貫徹 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和住建部、財政部通知精神,切實減輕建筑企業負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營造良好的建筑市場環境。
通知要求,各設區市和省直管試點縣(市)建設主管部門每月6日前,要向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報送上月清理規范工作情況和《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情況匯總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的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開展清查、確保按時返還、加快完善管理制度、創新管理方式、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檢查、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等八個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