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全市持續開展的房地產市場“掃黑除惡治亂”專項行動,針對目前存在的部分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在代理銷售商品房過程中,假借“享受房價優惠”為名,采取“團購、網購、認籌、誠意”等強迫或變相強迫的方式,違規收取傭金之外的費用,不抵扣房款、不給購房人出具正規收費票據偷漏稅費等“亂象”行為,南充市房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稅務局三家聯合出臺《關于規范市轄區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行為的通知》,旨在嚴厲打擊轄區房地產中介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市場良好交易秩序,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根據國家《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進一步整頓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的通知》等規定,本《通知》文件明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代理銷售商品房時不得違規收取傭金之外的其他費用,對擾亂市場秩序的違規行為堅決取締。”《通知》重點從規范房地產中介服務代理銷售行為明確傭金規則、強化房地產中介機構從業信用信息入庫管理、按照相關規定從嚴整頓和查處銷售代理違規行為、從嚴規范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服務事項公示、加強市場執法檢查堅決查處銷售代理“亂象”行為5個方面入手,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未在房管部門備案的中介機構代理銷售銷售商品房、未取得房地產中介服務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代理銷售商品房、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取得的傭金收入未按規定向傭金支付方開具發票如實納稅申報、以“團購、網購、電購、認籌、誠意”等方式銷售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拒絕購房人向其直接購房強迫購房人必須通過中介機構渠道購買商品房、以“交二抵三”等方式收取錢款不計入房價收取“一套一標”房價之外的所謂“團購費、認籌金、誠意金、優惠金、入會費、服務費”等費用、采取惡意中傷等不正當競爭方式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納入整頓和取締范圍。
按照工作部署,下一步房管、市場監管、稅務三部門將會同發改、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轄區商品房銷售及代理銷售商品房行為進行聯合執法檢查和專項執法檢查,堅決整治和嚴厲打擊市場商品房代理銷售“亂象”行為,依法查處銷售違規行為。對發現的違規代理銷售商品房行為,房管部門可采取暫停受理其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商品房網簽備案、存量房網簽、房源核驗、交易備案、記入信用“黑名單”等懲戒措施和行政處罰進行查處。對涉及偷漏稅收等違反國家稅收管理規定的,移交稅務部門查處;對涉及價格欺詐等違反商品房銷售價格管理規定的,移交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對涉及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